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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实验教学省级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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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基地的建设,是实践教学的根本保障。近年来,随着学院办学规模的扩大,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已成为我院实践教学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我院特制定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院学科发展规划和专业课程教学要求,按双方自愿原则,在共赢的基础上设立一批专业实习基地,从而推动学院实践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二、基本思路

学校实验技术中心是实习基地建设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全校实习基地的规划,发挥宏观管理和组织协调作用,师范学院在学校实验技术中心的领导下进行实习基地建设;师范学院根据各专业发展规模,制定实习基地规划,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校友优势、师生优势,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开展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三、实习基地建设程序

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向学院提出拟建实习基地的申请,经学院批准并授权,与实习基地单位签订协议书(一式三份,实验技术中心、教学单位、实习单位等各一份)。经过1-2年建设和学校评估,条件成熟的实习基地,授予“成都大学师范学院教学实践基地”(挂牌)。

四、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正确的指导思想,管理规范、保教质量和科研水平较高;社会知名度高,影响力大。

2.具有一批较高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素质以及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队伍。

3.能为实习师生的工作和生活提供适当条件。

4.能满足我院学生的专业实践及毕业实习的需要。

五、实习基地建设的主要措施

1.建立高校与幼儿园和特教机构长期合作、双向共赢的合作机制。聘请实习基地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同时定期选派教师到实践教学基地指导幼儿园教师开展教学与进行科研活动的指导。

2.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实习指导教师队伍。

3.立足成都,以市内为重点,加快地州实习基地建设。

4.设立实习基地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实习基地建设的投入。

5.及时交流与总结,不断提高实习基地建设水平。

 

师范学院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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