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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学前教育专业幼儿园保育实习计划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实验教学省级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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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习目的

通过实习,了解《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在幼儿园的实施情况,了解幼教改革的新动态,初步实践幼儿园保育工作的基本内容,树立热爱幼儿、热爱幼教事业的思想,增强师德修养,明确回校后努力的方向。

 

二、实习任务

保育实习

初步了解幼儿园一日活动中各环节的内容;了解保育员主要岗位职责;在保育工作中学习和体会如何培养幼儿良好卫生习惯和优良的品德行为;掌握幼儿最常见疾病、传染病的症状、预防、隔离、护理等方法和措施;见习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初步了解幼儿园的基本教学内容及教学形式与方法。

 

三、具体要求

1.了解幼儿园全貌,熟悉幼儿园环境、设施,以及幼儿园重要的内部管理规定;

2.熟悉本班环境和班级常规要求,掌握本班幼儿律动、操节内容,在实习3日内记住本班幼儿的姓名,初步了解幼儿发展水平及行为习惯;

3.在保育员的带领和指导下了解保育员的工作内容与职责,全面实践保育员的各项工作内容;

4.观摩学习教师组织的半日活动,了解各种教育活动的特点和常见的组织方法;

5.根据本班本月活动目标和周目标,学习制定一日生活与游戏计划,主动交指导教师审阅,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修改,在得到所在班级负责教师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尝试在原任教师配合下组织一日生活与游戏活动,并进行总结反思;

6.实习期间,定时分小组对见、实习内容进行讨论小结,自觉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进行分析评价;

7.实习期间自觉遵守学院和所在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准时参加各项活动,原则上不能请假,特殊情况须及时报告学院带队教师,经由带队教师审核批准后再与幼儿园衔接;

8.认真完成本实习手册上的各个表格,并在实习结束后进行实习总结和交流。

 

四、幼儿园及指导教师职责

感谢幼儿园为此次学生实习提供机会。恳请幼儿园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对实习生进行安全教育,有相关措施保障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安全,发生重要问题第一时间与学院带队指导教师或学院相关部门联系;

2.向实习生全面介绍本园基本情况,并给予其对全园环境设施进行参观的机会;

3. 实习园领导负责全面组织、安排实习工作,对学生提出本园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全面介绍幼儿园基本情况,负责监督指导实习计划的全面实施;

4. 实习园指导教师担负具体指导实习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1) 向实习生示范展示幼儿园班级一日活动的组织与管理、保育与教育工作等,提前将本班具体实习进度安排及本班操节、律动曲目等交给实习生;指导实习生完成相关工作的要点,回答实习生的提问,给予实习生积极的专业引导;

(2)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初步掌握观察和分析幼儿的方法;

(3)指导教师应对学生保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学生撰写各类计划,并及时做出评价,提出意见,帮助实习生不断提高保育工作质量;

(4)指导教师应对每个实习生的实习情况作具体记载,全面评定学生实习效果。

5.对实习生的出勤情况进行严格考勤,综合各方面表现客观公正地对实习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价;实习结束后,完成学生实习手册上相关考评项目的填写,加盖公章并密封后交由学院指导教师带回;协助学院指导教师完成实习评优工作;

6.通过对学生实习的指导和对学生的了解,对我院人才培养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学院带队教师职责

1. 做好与见实习单位全程化沟通协调工作,了解并及时反馈实习单位对我院学生及人才培养工作等方面的评价信息;

2. 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发生重要问题第一时间与学院相关部门联系;

3. 根据见实习内容与要求,做好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工作,认真指导见实习过程的各个环节;

4. 按照见实习计划和见实习手册要求,督促学生完成见实习任务,及时指导并解决见实习中各类问题;

5. 每周一次集中组织进行阶段小结,见实习结束后组织学生进行全面总结,最后一次全面总结需要做好会议记录并撰写图文并茂的新闻稿1篇发给实践教学办;

6.按照30%的比例,组织完成见实习学生优秀实习个人的评选工作;

7. 完成一篇见实习新闻报道(附图片),及时交实践教学办公室;

8. 规范填写见实习教师指导手册和下园签到表,见实习工作结束后交回实践教学办公室;

9. 及时与见实习单位结清费用,取回见实习鉴定表并交回实践教学办公室;

六、纪律要求

1.严格考勤,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特殊情况需报告学院带队教师审核批准,园方不受理请假事宜;

2.注意自身仪容仪表和言行举止,注重自身形象对幼儿园和师范学院的影响,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各项管理制度。

七、时间安排

1. 学前2016级(专科),第二学年第1学期;幼儿园保育实习共4周(2017.11.6-2017.12.1)

2.第一周为见习周,学生一般只观摩指导教师(含保育员)的工作,或在教师的指导下从事适当的辅助性工作;

3.第二周后为实习周,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逐步全面实践各项工作;

4.各实习幼儿园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对上述时间安排做相应调整。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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